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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鹤公证处交通指南

公交:市内乘坐11路、 511路、 514路、530路、 539路、542路、 606路、607路、 717路、804路等十多条公交线路在武昌文化宫下车即到。

地铁:乘坐地铁二号线到积玉桥站下车(D出口前行200米)。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336号咸宁大厦13楼
  • 咨询电话:027-88852556
  • 投诉电话:027-8822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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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公证处多项举措庆祝《公证法》颁布13周年

发布时间:2018-08-28浏览量:3674

黄鹤公证处多项举措庆祝《公证法》颁布13周年

一、开展宣传活动

8月27日上午,黄鹤公证处主任孙伙清带领公证员廖敏、公证员陈依婷同全市13家公证处共20多名公证员来到了武汉市司法局河湾戒毒所,共同开展“推进‘放管服’知晓公证法——武汉市戒毒局 武汉市公证协会8.28公证宣传日”主题活动。

当日上午,暖阳高照,秋风徐徐,各处公证队伍纷纷抵达活动场地,大家精神饱满,整装待发。上午8点45分,伴随着戒毒所的学员们入场,本次宣传活动也正式拉开序幕。首先,由武汉市公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凡、武汉市司法局戒毒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韩毓龙和湖北省公证协会副会长、楚信公证处主任李广峰发表讲话,并表示本次活动旨在向戒毒所内的学员宣传《公证法》,使学员全面深刻理解《公证法》的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戒毒学员的法制意识。

随后,由武汉市黄鹤公证处公证员廖敏、武汉市江天公证处公证员周勋、武汉市中星公证处公证员李慧和武汉市长江公证处公证员龚琼分别就委托和遗嘱公证、继承公证、涉外公证和婚姻财产约定公证等与学员生活息息相关的公证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知识讲座,对其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剖析,并以生动的语言和案例相结合,使戒毒学员深受教育。

讲座结束后,还进行了现场公证咨询。咨询现场排起长队,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听讲座和现场咨询,受益匪浅,很多平日里遇到的法律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二、规范服务形象

一是规范公证着装。武汉市黄鹤公证处要求当值公证人员执业时,必须着新版公证制服、佩戴徽章,并对发型、指甲、首饰佩戴等都作出了明文规定。二是规范公证服务切实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践行“最多跑一次”口号,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42项公证事项在证明材提供齐全的情况下一次办理,真正做到让市民少跑路,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同时,了规范公证人员的执业方式和服务方式以倒逼机制力促公证人员转变工作作风,以评促行,特制作了武汉市机关中层处(科)室和基层站所评议“十优满意单位”和“十差不满意单位”扫码评价牌,放置在每一位公证人员办公桌上方便市民扫码评价

三、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

8月22日,当事人凃女士前来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黄鹤公证处公证员李长青和公证员助理卢汉英受理。经了解,继承人涂女士正值耄耋之年,行动不便,而另一继承人向女士因工作需要即将前往外地,凃女士正忧心忡忡无法在外甥女向女士离开前完成此事。公证员李长青和公证员助理卢汉英了解到该情况,赶忙前往社区调查取证,节省当事人时间,避免涂女士为获取证明材料反复跑,并于当晚加班加点办理公证,及时出具了公证书,圆满完成了市民群众交代的“任务”。 凃女士的例子是武汉市黄鹤公证处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的一个缩影。自8月以来,黄鹤公证处公证队伍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践行武汉公证十大便民举措,使“最多跑一次”、“减证便民”变成我们的行为准则,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在公证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市民群众的满意率,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8月28日中午,武汉市黄鹤公证处召开“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推进会”,全处25名公证人员参与会议,会议由孙伙清主任主持开展。会上,孙伙清宣读了《长江日报》新闻《武汉公证公布十大便民举措 点点手机即可在线申请工作》,再次强调了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将减证便民工作落到实处。并表示,我们要对照《武汉公证十大便民举措》要求,检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通过大力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再造办证流程,最大程度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从而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更加主动地运用公证制度,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影响力。

 

附:武汉公证十大便民举措

1、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或限制人身自由,确实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提供预约免费上门服务。

2、延时服务。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结束后,仍有已领取公证服务号的群众等待服务的,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直到最后一名群众接待完毕。

3、查询服务。办证群众关注市属公证处官微或者登录市属公证处网站,即可查询办证进度。(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1日)

4、代办服务。代办邮寄送达公证书服务;鼓励倡导具备条件的公证处提供延伸服务,依法依规代办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等手续。

5、自助服务。在办证大厅配置公证智能服务机,对于涉外等公证事项,引导当事人在智能服务机自助办理公证事项。(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1日)

6、在线服务。依托本处官网、官微、支付宝和微信城市服务平台,建成涉外公证在线受理平台。当事人自助完成在线申请、提交证明材料、支付公证费;当事人仅需一次到公证处面核证明材料,即可当场领取公证书。(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1日)

7、一站式服务。在办证大厅设立公证认证自助服务一体机,当事人领取公证书后可自助办理领事认证申办手续。(完成时间:2018年9月30日)

8、挂牌服务。公证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党员公证人员应亮明党员身份,承办人员应向公证申请人提供手机电话号码,提升服务品质。

9、减证服务。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把不该群众提供的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对于不涉及财产处分的简单证明事项,尝试开展用当事人承诺替代开具证明的做法办理公证。

10、严格问责。完善公证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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